
公告日期:2025-09-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九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1号)同意注册,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170,996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联科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联科科技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联科科技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备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联科科技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为 16.92 元/股。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申购报价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严格按照《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17元/股,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比率为 100.14%,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0%。
(三)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4,170,996 股,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发行股票数量亦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60,706,789 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即 17,730,496 股(含17,730,496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指南行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南高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市华宝万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万盈战投领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动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财金人才兴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毅达汇蓝(烟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振兴嘉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新民、冯光敬、夏军、胡文茂、孙国强和李承英。
本次发行对象共 16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范围内,符合《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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