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1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70,996股,发行价格为2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5.3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中介机构服务费、股权登记费、印花税等费用人民币2,729,214.58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270,770.7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尤振验字[2025]第0016号)。
公司及联科新材料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审议修订。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10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 39,296.11 30,000.00
项目(二期)
合计 39,296.11 30,000.00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联科新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10 万吨高压电缆屏蔽料用纳米碳材料项目(二期)”,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97,270,770.74元,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提供借款。
提供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的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发放之日起算,每月21日支付利息。借款利率按照借款实际发放日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利率计算。
三、本次提供借款对象联科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联科新材料主要从事炭黑研发、生产、销售,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37070056408991XK
法定代表人 陈有根
成立时间 2010年11月04日
注册资本 18,693.1173万元
实收资本 18,693.1173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红路4888号,经营场所:山东省潍坊市临
经营地 朐县龙山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龙涧路588号。(一照多址)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 主要从事炭黑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主营业务的关系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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