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乔久华,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受聘担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以来,珍惜公司给予的任职机会,不辜负公司的关心和期待,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用新思想、新知识、新视野,助推任职企业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和战略性布局,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积极建言献策、贡献审计专业智慧和力量。按照要求,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乔久华,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无党派人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政协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
合会会长、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198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历任江苏省审计事务所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所长);2003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10 月至今,
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负责人。兼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1月22日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职务。
(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分析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发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在报告期就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 18 次、股东大会会议 7 次,参会率均为 100%。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乔久华 18 17 1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出席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乔久华 7 7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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