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6:28:18 股吧网页版
盛航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晏振永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 3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李广红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乔久华、沈义(已离任)、刘畅(已离任)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作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8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88,003,136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561,960股,即为185,441,17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2,252,941.12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6.23%。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4 年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