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6:28:18 股吧网页版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义-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沈义,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审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沈义,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
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 年 8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职于常州长江客车集团有
限公司、常州依维柯客车有限公司、常州银河电器有限公司;2006 年 11 月至 2019年 7 月,历任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副总经理、董
事、董事会秘书;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就职于常州富莱克汽车零部件制
造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至今,担任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监;2025 年 1 月至今,兼任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兼任常州富莱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富莱克波纹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兼任香港富莱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兼任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鉴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以及改选董事会的安排,本人已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不
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接替本人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担任委员职务。

(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召开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判断,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在报告期就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 18 次、股东大会会议 7 次。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沈义 18 18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出席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沈义 7 7 0 0 否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