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6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11 月 22 日及 2024 年 12 月 11 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盛航股份”)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与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分别签署《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桃元拟分两期向万达控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1,544,818 股,其中第一期拟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为 12,311,325 股,第二
期拟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为 9,233,493 股(最终股份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李桃元持有的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 25%),并自第一期转让股份第二笔股份受让款支付完毕之当日,李桃元将其剩余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全部委托给万达
控股集团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盛航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桃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桃元)(修订稿)》《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修订稿)》。
第一期标的股份 12,311,325 股已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完成过户登记,2025
年 1 月 15 日表决权委托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发生变更,万达控股集团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尚吉永先生成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2、因李桃元第二期标的股份 9,233,493 股已达到转让条件,2025 年 2 月 24
日,李桃元、顾德林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及顾德林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李桃元、顾德林向万达控股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9,403,4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18%,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0709%)。
(注:上市公司总股本以截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 188,001,336 股为基数,当
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2,561,960 股,下同。)
3、表决权委托期间,李桃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万达控股集团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交易双方无其他关联关系,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股份转让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25 年 2 月 24 日,李桃元、顾德林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李桃元、顾德林向万达控股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9,403,4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18%,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0709%)。
其中,以不低于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收盘价的90%为标准,(1)转让方李桃元向万达控股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233,4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11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后总股本的 4.9793%),转让价格为 26.86 元/股,转让价款为 248,011,621 元;(2)
转让方顾德林向万达控股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0,0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0.0904%,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0917%),转让价格为 17.54 元/股,转让价款为 2,981,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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