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5-129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等
因素,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2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1)。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
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2.7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2.52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鉴于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且目前公司股票价格已远超回购价格上限,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授权,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回购股份
比例达到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2025 年 7 月 15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7
月 2 日、8 月 6 日、9 月 4 日、10 月 11 日、11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 报 》 《 证券 日报 》 《 上 海 证券报》 《 经 济参 考报》 及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20,324,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5%,最高成交价为12.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50 元/股,成交金额 202,070,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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