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426,713.29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52%。
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及被担保方,新增对外担保额度100,000 万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额度之间进行调剂。担保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与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4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上 海 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日晟矿业为满足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各申请了一笔融资业务,融资金额共计 5,500 万元。公司同意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0 月 9 日,金日晟矿业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
了金额为 5,000 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公司同意为金日晟矿业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为 20,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
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025 年 2 月 19 日、2025 年 2 月 24 日
2025 年 3 月 5 日金日晟矿业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两笔
5,000 万元、一笔 4,500 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公司依据上述已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日晟矿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金日晟矿业提供担保的金额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确定。公司实际为金日晟矿业提供
的担保金额为 19,500 万元,剩余担保额度为 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1 日、2025 年 2 月 21 日、2025 年 2 月 26 日、2025 年 3 月 6 日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近日,金日晟矿业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 500 万元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依据上述已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日晟矿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金日晟矿业提供担保的金额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确定,故公司本次实际为金日晟矿业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00 万元。
2、近日,金日晟矿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签订了借款金额为 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同意为金日晟矿业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邱县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所担保的债权本金为 5,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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