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
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监管措施
1、最近五年内公司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采取的监管措施 1 项,主要内容如下: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
同》,迟至 10 月 27 日才对上述交易事项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广东证监局于 2023 年 11 月对公司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最近五年内公司共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采取的监管措施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
同》,迟至 10 月 27 日才对上述交易事项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等规定”。深交所于 2023 年 11 月对公司出具了监管函。
(二)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相关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后续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深交所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增强合规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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