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董事长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长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再另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长薪酬由基本工资、季度绩效及年终绩效(下称“绩效薪酬”)和专项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下称“专项奖金”)三部分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每年税前人民币38.4万元;
(2)绩效薪酬:季度绩效根据公司整体生产运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年终绩效与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相挂钩。董事长的季度绩效、年终绩效以分子公
司总经理季度绩效、年终绩效为基础乘以一定系数;
(3)专项奖金: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2.公司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其他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具体职位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含子公司)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3.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领导分管工作职责的,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领导分管工作职责,参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承担领导分管工作职责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领取的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2万元。
4.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2万元。
5.如有遇到特殊人才引进,担任非独立董事且超过本方案薪酬水平的,要重新上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季度绩效及年终绩效(下称“绩效薪酬”)和专项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下称“专项奖金”)三部分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工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等级、所任职位的价值等因素确定,其中:总裁的基本工资为36万元/年,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基本工资为27.6万元-30万元/年;
2.绩效薪酬:季度绩效根据公司整体生产运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年终绩效与公司整体的经营业绩相挂钩。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季度绩效、年终绩效以分子公司总经理季度绩效、年终绩效为基础乘以一定系数;
3.专项奖金: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如有遇到特殊人才引进,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超过本方案薪酬水平的,要重新上报董事会审批。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均由董事长审批后发放。董事薪酬(津贴)均为
含税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由董事长审批后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改聘、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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