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在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致同所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项目组人员构成、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致同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 1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关注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审计完成阶段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关键
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