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5—088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
开董事会 2025 年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根据已实施完毕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公司股份
总 数 及 注 册 资 本 相 应 调 整 。 2024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1,284,298,685 股 增 加 至 1,669,588,290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1,284,298,685 元 增 加 至
1,669,588,290 元。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9 日、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合计 537.043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1,664,217,858 股,注册资本减少至 1,664,217,858 元。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情况
章程现有条文 章程修订后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1999 年 3 月 2 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贸企改[1999]134 号文批准,公司以
1999 年 3 月 2 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贸企改[1999]134 号文批准,
发起方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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