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8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补充公告为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年度报告“第
六节重要事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2.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年度报告其
他内容不存在修改;本次补充披露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披露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 2021 年、2022 年、
2023 年、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涉及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披露的原因
经自查,公司未在 2021 年至 2024 年年报中披露《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未在 2023 年至 2024 年年报中披露《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
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 44 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按照《决定》的整改要求,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查情 况,并基于审慎原则,对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
(一)2021 年度业绩承诺事项补充披露前后内容
(1)补充前: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补充后: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 预测起始 预测终止 当期预测 当期实际 未达预测 原预测披 原预测披
产或项目名 时间 时间 业绩(万 业绩(万 的原因(如 露日期 露索引
称 元) 元) 适用)
收购湖南隆
平高科农业 2018 年 01 2024 年 12 不适用 2,683.5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开发有限公 月 01 日 月 31 日
司 35%股权
注: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5%股权业绩承诺为累计业绩承诺,承诺人承诺:湖南隆平高科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8 年-2024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59,200.00 万元;“当期实际业绩”系累计完成金
额。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5%股权
根据公司与湖南君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维科技”)于 2017 年 12
月签订的《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 2020 年 12 月签订
的《关于〈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 收购其持有的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农开公司”,曾用名:湖 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交易对价为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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