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20:01:13 股吧网页版
隆平高科: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7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1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57 人,代表股份 557,102,74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7.91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4,670,07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6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1 人,代表股份 472,432,6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2.150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50,230,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664%;
反对 4,961,0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905%;弃权 1,911,47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31%。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6,591,239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0380%;反对 4,961,0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8600%;弃权 1,911,4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19%。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70,070,2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80%;
反对 5,554,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555%;弃权 398,77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65%。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510,615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681%;反对 5,554,4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2021%;弃权 398,7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8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99%。

出席股东大会的本议案关联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381,079,275股。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