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5-3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为:以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日(2025 年 5 月 28 日)登记
的总股本 1,469,448,061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款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本次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前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正在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 2024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另行审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比例为不低于当期净利润的 30%。
三、调整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且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
宜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
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积极回报全体
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 2024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866,777.84 元,截至 2024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649,206,028.49 元;母
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907,757,922.29 元,未分配利润为 959,109,694.35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907,757,922.29 元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90,775,792.23 元,减去 2023 年分红金额
65,848,514.90 元,加上 2023 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207,976,079.19 元,截至 2024 年
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959,109,694.35 元,资本公积为 4,933,984,303.89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召开
日(2025 年 5 月 28 日)登记的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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