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第二条的规定,本所作出
根据本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修订)》第二条的规定,本所作出以下复核决定:维持《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对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本决定为终局决定。现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可报名参与索赔:2023年2月1日-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适合投资者可在东财搜索维权平台进行维权登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