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发展战略管理,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防范发展战略规划制定与实施中的风险,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2 号—发展战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发展战略规划,是指公司根据国家及地区发
展规划、产业政策,在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企业长期生存与发展所做出的未来一定时期内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定位、发展目标及相应的实施与保障方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战略管理,是指对战略规划体系的全过程管
理工作。主要包括战略研究,战略规划制订、调整及审批,战略实施、监控及档案管理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水电事业部、风电事业部、各
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单位”)。
第五条 公司战略规划应以国家及行业相关政策为导向,符合市
场发展趋势,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可行原则。战略目标的设定,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适当的挑战性,使战略目标通过一定的努力可以实现,并能够使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有效衔接,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资源匹配原则。根据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与战略目标的匹配程度进行资源配置,层层分解落实。
(三)权变原则。当企业内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原定战略目标的实现变为不可行时,应当及时进行战略调整,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
根据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战略管理相关事项进行前置研究讨论。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发展战略的最高决策机构,发挥“定
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二)审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告;
(三)审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方案;
(四)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的作用,
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审议机构及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拟订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二)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告;
(三)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五)执行公司董事会安排的其他发展战略相关重大事项。
第十条 公司战略发展部是公司战略管理具体工作的归口管理
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具体负责起草公司战略管理制度;
(二)具体负责起草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报告;
(三)具体负责组织公司发展战略的评估及调整,并起草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方案;
(四)对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并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发展战略日常管理工作;
(五)收集公司相关行业、各板块业务发展的信息,分析内外部环境,为公司领导战略决策提供支持;
(六)妥善保管战略规划相关材料,防止被无关人员查阅或泄密;
(七)其他与战略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相关战略信息,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结合实际拟订本职能或业务领域的专项规划,
并对本部门相关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在发展战略评估调整阶段,按要求提出调整与其职责相关的规划内容的建议。
第十二条 下属单位是负责业务战略规划制订和执行的组织。主
要职责包括:按照公司战略规划编制要求提供信息资料和产业发展目标和规划建议;按照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编制、调整、组织实施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阶段性聘请战略规划咨询机构,
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前期研究、工作指导和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第三章 发展战略规划内容
第十四条 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整体战略与内外部环境分析:对公司发展内外部环境、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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