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暨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特点及实际运营需求,拟对现行《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首先,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描述将予以删除。其次,《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描述将全部调整为“股东会”。
因前述修订所涉及条目众多,若原《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仅涉及前述修订,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相关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条数147条,拟新增条数8条,拟删除条数16条,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二、《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
公司拟同步对下述制度进行与《公司章程》相适应的修订,修订原则同上。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4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
1、《公司章程》修订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
2、上述第1-3项《公司章程》相关制度的修订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独立董事制度》(全文)均已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 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
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诚志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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