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章 程
(经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组织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江西省股份制改革联审小组以赣股(1998)年 04 号文批准。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055084968。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6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69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4800 万股。于 2000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英文全称:CHENGZHI CO.,LTD.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 299 号
公司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 299 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政编码:33001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523.7535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人事总监、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始终面向国家战略需求,致力于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高技术企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日用化学产品、专用化学用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开发、经营;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纸、纸制品、生活用纸、卫生系列产品的经营;食用油脂及油料的经营;医院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液晶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生物工程、医药中间体、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等产品的开发、经营;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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