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9 20:09:11 股吧网页版
大庆华科: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503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了使公司的经营活动更加符合未来发展规划,并能合法、全面地开展与技术成果相关的各项业务,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并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对现有经营范围进行适当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药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药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收购【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变更后: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药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药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中草药收购【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经营范围。

本次变更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务的董事,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
或更换。 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换。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表人。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围是: 围是: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
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药品生产【分 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药品生支机构经营】;药品批发【分支机构经营】; 产【分支机构经营】;药品批发【分支保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化妆品 机构经营】;保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
生产【分支机构经营】。 经营】;化妆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 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普通货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工产品销 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分支机 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