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国峰)
本人李国峰,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及兼职情况
李国峰: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东方企业集团绥芬河办事处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会议 2 次,董事会会
议 4 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 2 次,通讯方式召开 2 次。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出席董事会 出席方式(次数)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
次数 现场 通讯 会次数
李国峰 4 2 2 均投赞成票 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对公
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披露的董监高人员薪酬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均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就会前审核发表审查意见。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
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
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同时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与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重点关注事项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做出判断,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
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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