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关联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其他金融业务等。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9年 12 月 15 日原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由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80%)和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 20%)共同出资组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 35.5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包括:(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该公司已按照《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股东会
监事会
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资 投
内 信 产 融
部 贷 负 资
稽 结 资 财 信 信 综 控 审 债 审
核 算 金 务 息 贷 新 票 合 制 查 管 查
风 管 计 会 管 管 业 据 管 委 委 理 委
险 理 划 计 理 理 务 中 理 员 员 委 员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心 部 会 会 员 会
会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 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 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 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措施,全面完善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架构。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 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 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治理和各业务 活动等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 立风险评估体系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