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邓蜀平)
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邓蜀平先生,汉族,出生于1968年,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民革党员,国家能源局专家,山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石油化工协会技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山西省能源经济学会副会长,太原市科技拔尖人才,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家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师。历任民革煤化所支部主委,十一、十二届山西民革省委委员,太原市迎泽区第四届、第五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十三
届山西省政协委员、常委。现任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信息战略与工程咨询中心主任,省直煤化所民革总支主委,第十 四届山西省政协常委,山西省政府、省政协智库专家,山西安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数
邓蜀平 8 1 7 0 0 2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运作规
范,召集和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 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均按照规定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拟任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聘任高管进行资格审核。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公司高管聘任、关联交易、工作制度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论证,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4 4 0 0 同意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
保持紧密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及专项检查情况等
内容,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能力,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个议案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讨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基于独立、公正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有效行使表决权。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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