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不等于定局,传闻不等于公告。啥时候重整协议正式签署,法院正式裁定后,才必须要
意向不等于定局,传闻不等于公告。啥时候重整协议正式签署,法院正式裁定后,才必须要强制披露。如果山子高科大张旗鼓地发布公告宣称“我接手了”,一旦最终法院没批或者谈判破裂,公司就要面临虚假陈述的法律诉讼。
今天山子还有一个法律诉讼开庭,有个人告山子证券虚假信息啥的。感兴趣可以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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