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33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目录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目录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目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目录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关规定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 司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56 号文批
56 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 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 1998 年 8 月 31
1998 年 8 月 31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 日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620000710207508J。
第三条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 第三条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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