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269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400001300055。
第三条 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800 万股,于 2000 年 6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ZOTYE
AUTOMOBIL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 1 号;
邮政编码:3213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2,547,73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即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确立公司在全国汽车、摩托车车用零部件行业中的优势地位,推动我国民族汽车工业早日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全方位开展资本运作和低成本扩张,积极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实际的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经济实力和经济效益,更好地回报公司的投资者。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不含发动机),模具、电机产品、五金工具、家用电器、仪器仪表配件及电器件、电机系列产品、电子电器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动自行车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木竹材料、危险化学品)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售后服务;金属材料(不含危险物品)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安全防撬门、装饰门、防盗窗及各种功能门窗生产、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普通货运;旅游服务;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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