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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1-08-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金马股份: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支持之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1-08-10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

资金支持之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在其他应收款中载:为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

司〉代垫款9,926,438.04元。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在其他应收款中又载:截止2001年

6月30日,为集团公司代垫款达50,189,709.90元,占该款项总额的54.42%,比期初增

加40,263,271.86元,增幅达405.62%。集团公司因授权持有本公司国家股股份90,302,

9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0.2%,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上述

为集团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行为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 概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3号文件要求,1998年3月,集团公司兼并芜湖

仪表厂。由此,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将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以承债方式收购集团公

司芜湖仪表厂,并对其实施技改投资。后鉴于情况发生变化,2000年12月29日,集团公

司与芜湖仪表厂签约解除兼并协议,本公司2000年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不再收购集团公司芜

湖仪表厂,并实施技改投资。兼并芜湖仪表厂前后,集团公司投入了大量费用,导致资金周

转困难。为此,集团公司采取借款方式,要求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2001年1—5月,集团

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从本公司借走资金4026.33万元。借款单据共5单,借款期限

均为一年,借款利率为4.875‰〈4单〉,最后一单借款利率为6.4‰,具体如下:

1、2001年1月9日,借款一千五百万元,本息合计15,877,500.00元;

2、2001年2月20日,借款三百万元,本息合计3,175,500.00元;

3、2001年3月2日,借款五百万元,本息合计5,292,500.00元;

4、2001年4月8日,借款七百二十六万三千三百元,本息合计7,298,708.59元;

5、2001年5月18日,借款一千万元,本息合计10,768,000.00元;

二、 参与交易的各方简介

〈一〉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汉佐;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址:黄山市歙县壕城路1号。

〈二〉 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金根;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注册地址:黄山市歙县壕城路1号。

三、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由本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资金支持,集团公司承诺将按期归还本金,并据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支付利息。

集团公司1998---2000年度的财务报表反映,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基本正常,负债率

逐年下降,2000年负债率为35.13%,具有还债能力。

集团公司承诺归还向本公司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为:1、来自股份公司分红及租金收

入;2、集团公司的经营利润;3、集团公司向银行融资;4、其他。

四、 本次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方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

次关联交易才能正式实施。本公司在处置本次关联交易时,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在中国证监会合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1年5月31日至6月5

日对本公司实施巡检后中断。

对本次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已补请合肥皖建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独立财务意见。

五、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存在着集团公司对上述借款的还款风险,如不能按期归还本息,将可能

导致本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加或投资收益的减少。

2、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本公司将面对中小股东的指

责,如补救措施不力,本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可能存在融资信誉风险。

六、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 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关联

方的集团公司应当回避行使表决权。由于“金马股份”在股东大会、董事会

和监事会的运作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造成本次关联交易未能履行规定程

序,对其他股东的权益构成了一定的侵害;

2、 从集团公司提供的1998年、1999年和200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看,集团公司

的负债结构基本合理,盈利水平基本正常,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

3、集团公司对“金马股份”代垫款的还本付息虽然以书面协议方式向“金马股份”

作出了承诺,但仍然存在按期、足额还本付息的不确定性。如集团公司的承诺不能完

全或部分履行,将对“金马股份”的财务状况构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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