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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5:31:11 股吧网页版
桂林旅游被警示 因前期会计差错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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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经记者庄灵辉卢志坤北京报道

  因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000978.SZ,以下简称“桂林旅游”)被监管警示。

  日前,桂林旅游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监管警示函。相应警示函指出,桂林旅游不久前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对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因相关违规行为,广西证监局决定对桂林旅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次公司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桂林旅游方面近日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广西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认真汲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核算差错

  不久前,桂林旅游已对此次所涉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据前期披露信息,桂林旅游此次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的会计差错主要涉及桂林荔浦丰鱼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鱼岩公司”),该公司为桂林旅游的控股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丰鱼岩公司主要经营丰鱼岩宾馆和丰鱼岩岩洞游览服务,注册资本2600万元,由桂林旅游持股51%。

  经审计,丰鱼岩公司2022年年末总资产4396.75万元,净资产-7425.10万元,应付桂林旅游款项1.15亿元;2023年年末总资产4148.91万元,净资产-8345.47万元,应付桂林旅游款项1.23亿元;丰鱼岩公司发生超额亏损。

  根据相关规定,当母公司存在应收超额亏损子公司款项时,如果母公司所有者和少数股东之间对超额亏损分担不存在特殊约定,母公司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等因素,判断应收子公司款项已经发生实质性损失、未来无法收回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将该债权产生的损失金额全部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该债权损失金额后的超额亏损,再按照母公司所有者与少数股东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分别计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经公司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慎判断,应收丰鱼岩公司的债权已发生实质性损失,部分未来难以收回。”桂林旅游此前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时表示,由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故对前期会计处理予以更正。

  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分类有误

  除对丰鱼岩公司债权核算出现差错外,桂林旅游此前会计处理还存在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分类错误,主要涉及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圳公司”)及桂林琴潭客运汽车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琴潭客运站公司”)旗下资产。

  其中,桂圳公司为桂林旅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由桂林旅游持股65%,自然人文良天持股35%。

  桂圳公司主要运营桂林天之泰大厦,该大厦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使用性质为产品展示中心及办公综合楼。目前,天之泰大厦除少量自用外,剩余部分主要是用于出租,桂林旅游目前将天之泰大厦自用以外的其他房产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琴潭客运站公司则为桂林旅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客运站场业务。

  琴潭客运站公司的主要资产为汽车客运主站房及对应土地性质为“交通运输场站综合”的土地使用权,桂林旅游将其部分房产对外出租,并将出租部分对应房产及土地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但据相关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因此,桂林旅游方面表示,经公司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慎判断,鉴于天之泰大厦、琴潭客运交通场站房产与土地性质的特殊性,不具备单独分别出售的条件,因此应将已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的资产调整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故对前期会计处理予以更正。

  “本次追溯调整对合并现金流量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桂林旅游方面表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22年度、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相应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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