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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战略落地实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分析全球经济和行业形势,并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董事会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对外公共政策、可持续发展政策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委员会还负责起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董事会要求完成的其他有关战略发展和研究相关的工作。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准备会议相关资料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制定公司的 ESG 策略、原则和政策等,确保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 ESG 政策持续执行和实施;
(五)关注公司 ESG 领域的有关风险,提出应对策略;
(六)督导公司 ESG 政策即时跟进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要
求;
(七)定期审核公司 ESG 目标达成情况;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设专项工作小组,工作
小组成员无需是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工作临时组成,主要负责做好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落实和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各专项议题的目标达成情况和风险管控状态。
第十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策程序如下: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
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提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根据工作小组的初审意见对外进行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将洽谈的相关情况上报工作小组;
(四)由工作小组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的提案召
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工作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由主任
委员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委员。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不受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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