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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9 19:35:12 股吧网页版
山金国际: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相关议案已经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0 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9.70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673.4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36.7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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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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