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0 18:15:14 股吧网页版
中科三环:中科三环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1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10 日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至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至 4 名。董事会设
董事长 1 人,可以设执行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董事会中是否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董事长、执行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5、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6、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执行董事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执行董事长履行职务;执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帮助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政策及要求,协助、提醒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的有关组织和筹备工作,准备和提交有关文件,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信息披露及保密工作;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资料、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文件和记录、董事会印章等;协调与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的关系,搞好公共关系;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以及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证券监管机构等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战略规划;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审议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审批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审批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一)审批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批本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批单笔超过 50 万元且 10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事项;

(十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