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赵利新
本人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的有关要求,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以谨慎的态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利新,男,汉族,1967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太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香港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起担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赵利新 6 2 4 0 3
自任职以来,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在认真查阅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基础上,与经理层、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审慎客观地对董事会议案进行表决,对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会议 4 次,出席率为 100%,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2 月 28 日,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受托管理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3 日,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的议案;
3.2024 年 6 月 24 日,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终止协
议》暨关联交易、终止收购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8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4.2024 年 12 月 15 日,出席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主持召开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率为 100%,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对年报编制全过程进行监督,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介绍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和工作重点,就相关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总结等,同时积极协调审计工作的内外衔接,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并依托自身专业素养,恪尽职守,坚持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准则,切实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监督审查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规范运作提供了保障。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报告期内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率为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