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3:16:41 股吧网页版
蓝焰控股: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

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运行,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符合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二、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

三、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募投项目“晋城矿区低产井改造提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2025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