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与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裁,是指总裁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裁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三条 总裁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董事会相关决议,行使《公司章程》、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选任程序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聘任公司总裁的,该聘任无效。总裁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
所列情况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要求同样适用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
1-5 名,由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八条 总裁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聘可连任。公司应与总裁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限与总裁任职期限一致。
第九条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公司章程》、公司与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条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发生辞职、解聘等情形的,应当进行离任审计。
第三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一条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裁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总裁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提名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工作业绩材料。
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时,总裁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
(二)总裁制定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安全保卫、卫生环保、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规章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使公司的管理标准化。
(三)总裁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三条 总裁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裁代行总裁职权。
第十四条 副总裁履行下列职责:
(一)就其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定期向总裁汇报;
(二)熟悉和掌握所分管业务范围的工作情况,及时向总裁反映,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在总裁的领导下,按照公司董事会和总裁办公会议的决议精神,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保证与总裁的全盘工作计划和部署安排高度统一,协调一致;
(四)协调所分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助总裁建立健全公司统一、高效、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五)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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