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2 20:49:06 股吧网页版
盈峰环境: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

4、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签名: 赖智耀 刘 侃 林美玲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11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