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
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后的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延期后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拟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基于上述议案对原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所涉及的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内容做出了修订与调整,董事会同意取消原计划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因会议筹备、工作安排等需要,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为节省公司资源、加快决策效率,2025 年 11 月 12 日,股东宁波盈峰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14%的股份,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其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除以上取消部分议案、延期召开股东大会事项及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原股东大会通知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其他需审议议案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取消部分议案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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