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临时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5 年拟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拆借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盈峰集团的资金拆借余额为 0.00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盈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临时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朱有毅先生、邝广雄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上述交易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408308358
注册资本:44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 8 号盈峰商务中心二十四楼之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何剑锋先生持有盈峰集团 88.09%股权,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 5.056%股权,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 5.056%股权,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盈峰集团 1.798%股权。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等。
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盈峰集团资产总额6,168,106.80万元,负债总额3,986,455.82万元,净资产2,181,650.9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1,446.54万元,净利润40,642.36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1.36%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14%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1%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盈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盈峰集团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5 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日均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申请资金拆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5 年度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元人民币)的中短期资金拆借。
2、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3、乙方可以由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履行本协议,但须与甲方签订具体的资金拆借合同。
具体资金拆借合同须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的原则为准。
4、借款利息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派送计息单,按月结算资金利息。
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资金拆借款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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