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0-04-01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主承销机构: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上市推荐人: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湖北证券公司
[重要提示]
发行人保证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招股说明书全文方为本次发行的法律文件。 投资人在做出认购本股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单位:人民币元
面值 发行价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
每 股 1.00 4.60 0.159 4.441 合 计 70,000,000 322,000,000 11,120,000 310,880,000
本公司股票的发行期为2000年3月17日-3月27 日,发行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与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已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于发行结束后尽早时间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0年3月14日
一、绪 言
本说明书概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写而成,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已批准本招股说明书概要, 确信所摘内容与招股说明书一致,无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新发行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投资人须自行承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支付的相应税款,发行人、 承销机构和上市推荐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22号文批准 。
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期间特设咨询电话:(022)27021264,27021265。
主承销商为本次股票发行特设咨询电话:(022) 28371468, 28371469
二、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意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指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发起人 指 天津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天津建
筑材
料进出口公司、天津市建筑材料科
学研究
所 、天津市新型建筑材料房地产开
发公司 、天津市天材房地产开发公
司
公司章程 指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 指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承销机构 指 由主承销牵头组织的承销团
股票、A股 指 天津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中每股
面值
1.00元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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