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严建伟,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曾任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现任天津仁爱学院建筑学院院长,建筑学专业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居住建筑及环境设计,交通建筑及站域规划和中西建筑文化融合等。自 2020 年 8 月起至今任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各类会议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各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谨慎发表意见和建议,出席各类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11次,共亲自出席董事会11次,年度内委托出席 0 次;
(2)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 4 次,共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3)本年度应出席相关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1 次,共亲自出席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 1 次(其中预算管理委员会 1 次);
(4)本年度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共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
2024 年,本人对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况;未发生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
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布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的情况
(1)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结果、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进行沟通;
(2)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
排事项进行沟通。
4、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投资等情况的介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状况。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外,本人还对公司在建、在售项目进行了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有关房地产及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动态,并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保持与经营管理层及时沟通。同时对公司运营情况、内控建设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为本人履职提供方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及时为本人提供履职所需信息资料,充分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6、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7、参加培训情况
积极参加公司安排的深交所、证监局等组织的各类培训,内容涵盖独董与分红新规、并购重组、违法违规案件学习、新《公司法》、财务造假及年报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圆满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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