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4-40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 关联交易 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天保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创源”)拟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借款年利率为 4.9%(一年期 LPR+155BP),期限三年,融资服务费为人民币 100 万元/年。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控股”)与天保小额贷款公司均为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投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及天保创源与天保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2票回避、5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琪女士、梁辰女士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但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有:
1、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作为联合承租人,以售后回租形式向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融资,融资总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一
年。该事项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60)、《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1)。
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建设”)、滨海开元分别向天保小额贷款公司人民币 9,600万元、人民币 4,5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两年。该事项已
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九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
3、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百利建设作为联合承租人,以售后回租形式向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融资,融资总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期限三年。该事项已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天津天保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本次关联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 关联方基 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滨海新区天保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住所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高尔夫球场以北汇津广场 1-4 号楼 S-19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尚春旺
5、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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