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华东医药(000963.SZ)公告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于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驳回中美华东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约59.87万元,由中美华东负担。
上述诉讼源于2023年,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中美华东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原料”)、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药业”)、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名被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24年4月8日、6月11日进行了两次公开开庭。
公告显示,上述诉讼案件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对华东医药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华东医药将依法提起上诉。
华东医药方面认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的事实及采纳的证据与本案实际情况不完全相符,且在被告珠峰药业控股股东佐力药业(300181.SZ)的同名同方药品百令胶囊的审批过程中,中美华东获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原料药《药品注册证书》的特殊备注要求(“其生产工艺必须与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保持一致”),即认为其所用发酵虫草菌粉原料构成专利侵权,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产品专利侵权诉讼。
被告珠峰原料在法院庭审时提交的证据中存在不真实的关键注册证明文件,被告却以当年注册文件及其真实性与本专利侵权判断无关联性为由拒绝讨论及面对。华东医药在公告中声明称:“就中美华东的发酵虫草菌粉生产工艺,华东医药及中美华东在历史上从未向任何主体进行过授权。”
以发酵冬虫夏草菌粉为核心成分的百令胶囊为华东医药核心产品之一,原为其独家品种,该产品是一款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制剂,功能主治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咯血、腰背酸痛等。该产品的主要销售市场在国内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及乡镇卫生院终端。
米内网数据显示,早在2017年,华东医药旗下百令胶囊销售规模已达到20亿元级别。今年上半年,中美华东生产的百令胶囊为中国城市社区市场中成药TOP20品牌之一,销售额达1亿元以上。
百令胶囊、百令片同样是佐力药业旗下核心产品。2024年1月,佐力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百令胶囊注册证,打破华东医药“一家独大”局面。
2025年12月12日,佐力药业亦就与华东医药的诉讼进展进行披露,其在公告中称,近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审理认定:被诉侵权产品及相关应用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行为不构成侵权。“本次诉讼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构成侵权。 如原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本次诉讼将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