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8.01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3楼远大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7人,代表股份1,178,101,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019,862,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4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6人,代表股份158,238,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5人,代表股份159,163,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924,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06人,代表股份158,238,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741,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132%;弃权2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802,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7%;反对15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9%;弃权2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743,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6%;反对15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弃权2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80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4%;反对15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3%;弃权2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4%。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7,717,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152%;弃权2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779,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9%;反对17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7%;弃权2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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