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858 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大楼 3 楼远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
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
案
8.00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需逐项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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