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89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009.29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 59,281,818 股,发行价为 11.38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74,627,088.84 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422,703.6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0,204,385.22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 年9月 27日,实际到账金额为671,253,953.40元,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承销费3,373,135.44 元(含增值税)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
部开立的账号为 931903241510608 的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出具了
XYZH/2023YCAA1B012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公司已于 2023 年 10月 27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 余额 说明
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931903241510608 活期 51,088,999.5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 106072802486 活期 0.00 ——
冶金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 2024
山冶金路支行 64050130080000000493 活期 0.00 年销
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 2904000719200004504 活期 13,710,182.99 ——
山游艺西街支行
合计 —— —— 64,799,182.54 ——
注 : 公 司 存 放 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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