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83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收到白轶明董事的书面辞职报
告。白轶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白轶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轶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白轶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白轶明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贾舒涵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
附:个人简历
贾舒涵女士,汉族,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审计师。2012 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
历任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纪审监察部财务审计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办,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高级主管、发展部高级主管、纪审监察部高级主管、审计部高级主管、审计部助理专员、审计部副部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 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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