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79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收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招商证券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
荐机构,原委派张俊果和陈春昕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法定持续督导期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但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招商证券仍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现由于陈春昕工作调整将不再负责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招商证券委派李俊卿(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陈春昕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俊果和李俊卿,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附件:李俊卿先生简历
李俊卿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金融硕士,先后参与或负责了通裕重工 2023 年可转债项目和通裕重工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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