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29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 1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462,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37%。
2.该部分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次解除限售的 1 名股东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股份上市之日起十
八个月,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
2023 年 9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 59,281,818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
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公司新增股份 59,281,818 股,总股本为 505,228,262 股。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4,462,214 股,占公司目前
股本总数 504,968,262 股的 0.8837%,将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上市
流通。
(二)股份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布《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此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 9 名,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4,819,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505%。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手续,此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505,228,262 股(公告编号:2024-024 号)。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 届董事会 6 次会议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9 届董事会 9 次会议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6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共涉及激
励对象 5 名(公告编号:2024-028 号)。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5,228,262 股调整为 504,968,262 股(公告编号:2024-048 号)。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名称
1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 名股东承诺认购所获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其他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4,462,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3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 名;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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