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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9:40:08 股吧网页版
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48721 债券简称:24 锡 KY01

债券代码:148747 债券简称:24 锡 KY0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 4 月 25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具体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45,801,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9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12,702,370.88 元(含税)。除此之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进行分配。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45,801,9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7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12 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933 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 08*****029 个旧锡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4月28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有关问题,若有需要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公司办公楼

咨询联系人:杨佳炜、马斯艺

咨询电话:0871-66287901

传真电话:0871-66287902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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