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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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的议案》,监事会(成员包括:孙毅、戴军、常海宇、王兴涛、屈二龙)对公司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相关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激励对象中的部分人员因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异动情形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依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签名):
二○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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