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71,093,049.04 元,其中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153,330,490.36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的规定,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30%。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股本总数 7,773,981,0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 171,027,582.44 元,
占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111.54%,占 2024 年合并报表
可供分配利润 37.67%,占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 36.30%。本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则
若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分配权利的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享有分配权利的股份总数为基数调整每股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1,027,582.44 233,838,348.15 88,389,520.3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71,093,049.04 663,754,519.41 1,124,540,659.14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9,444,363,914.6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698,141,218.06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93,255,450.9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753,129,409.20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93,255,450.95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注:表中“2022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022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中的对应
金额。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93,255,450.95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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